首页 | 主题 | 图库 | 问答 | 文摘 | 原创 | 百科

历史 | 地理 | 人物 | 艺术 | 体育 | 科学 | 音乐 | 电影 | 信息技术 | 世界遗产

 开放、中立,源自维基百科

个人工具


人民政府

维库,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

跳转到: 导航, 搜索

人民政府,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,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。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政权自称,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在苏区建立的中华苏维埃政权。现时为自省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各级政府的冠名。狭义的“人民政府”指对行政机构的总称,即除立法(含政协)、司法军队政党组织以外的行政事务组织。广义上,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央地方各级政权的总称,包括行政、立法(含人大、政协)、司法、军队等组织和机构。

[编辑] 中央人民政府

中央人民政府即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”的简称。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机构,常以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”、“中央人民政府”冠名。主要组织机构和主要行政职位有:
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
  •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

[编辑]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

地方设有政府的各级有: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县、市、市辖区、乡、民族乡、镇。

  • 1954年颁布的宪法规定: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。
  • 1975年颁布的宪法规定: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,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。
  • 1978年颁布的宪法规定: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,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,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,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。人民公社的人民代表大会和革命委员会是基层政权组织,又是集体经济的领导机构。
  • 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规定: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。
AD Links